[臨床藥學] 抗心律不整藥物Dronedarone可能增加心房顫動病人死亡風險

身為一個健康照護人員,看個幾份臨床執業指引 (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; CPG) 是很合邏輯的~ 根據美國心臟醫學會 (2011年)、歐洲心臟醫學會 (2010年)、加拿大心血管醫學會 (2011年)發佈的指引,dronedarone這個...

身為一個健康照護人員,看個幾份臨床執業指引 (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; CPG) 是很合邏輯的~

根據美國心臟醫學會 (2011年)、歐洲心臟醫學會 (2010年)、加拿大心血管醫學會 (2011年)發佈的指引,dronedarone這個被認為是amiodrone接班人的新型抗心律不整藥物,被建議作為預防陣發性心房顫動再發的第一線藥物~

但,這些指引發佈後,後續發佈的臨床研究顯示,這個藥物使用在"持續性"心房顫動病人,增加死亡率、中風與心臟衰竭惡化的風險...

資料來源:N Engl J Med 2011; 365:2268-76. http://goo.gl/z0Q0s

2012年美國FDA與歐盟EMA都警告持續性心房顫動病人不應使用dronedarone,這一期的JAMA Intern Med上刊登了一篇文章,作者們評估最新的幾份臨床指引,對dronedarone的建議是否適當?

評估結果顯示所有指引都沒有以系統性綜論 (systematic review) 為本,且絕大多數的指引成員都與製造廠有金錢上的往來~(畢竟規則與指引是人訂的)



因此,作者們整理了目前的證據,結果發現:

(1) 評估死亡率的五項研究,每1,000人接受dronedarone治療,增加13人死亡 (-15~61人) [證據等級低]

(2) 評估不良反應的三項研究,每1,000人使用dronedarone,增加46人發生不良反應需要停藥 (27~68人) [證據等級高]

這個故事告訴我們,在我們拼命引用執業指引的同時,這些指引的透明度、主要組成成員、是否真的實證為基礎,都是必須要小心的!

但...與其我們花時間去了解這些事情,不如這些撰寫指引的學會或組織,負起責任來~畢竟他們發表的東西,將影響無數的醫療決策及病人的權利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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